尊重城市原有肌理 建设有“根”城市
发布时间:2013-08-19 新闻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城市更新应扎根在城市原有基础上,保留城市原有肌理,建设有‘根’的城市。”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朱晓阳表示。“中国都市更新与城镇化”研讨会在京召开,会议以个案调查为基础,对当下中国城市更新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分析与研讨。
加强城镇化主体间的沟通与协调
“城中村”的自主城市化是与会学者关注的焦点。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冯晓英对北京市的“城中村改造”政策进行了回顾。冯晓英认为,北京市“城中村”建设改造模式取得了很大成效,其针对性和示范性值得肯定,不过这是针对特定地区、特定环境的特殊政策,很难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她表示,城市更新应当以人为本,从关注硬件建设向关注人的全面发展转化。
自下而上的“城中村”自主城市化是如何实现的?朱晓阳参与调研的草场地村就是一个典型案例。草场地村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在市政府的规划中处于绿化隔离带上,本应拆迁。但在村干部和村民的共同努力下,该村大力引入文化产业,目前已成为北京市重要的文化产业集聚区,实现了城市的和谐有机共生,并得到乡政府的支持。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罗赤介绍了广东阳美村自主城市化的经验。阳美村位于广东省揭阳市周边,长期被城市的总体规划忽略。上世纪90年代以来,该村通过“翡翠经济”这一特色产业,吸引了周边村落人口的积聚,带动了其所处乡村地区的发展。这一地区无论在功能关系、就业结构,还是空间建设形象上,均已实现自主城市化。
罗赤认为,中国乡村社会不乏务工经商、走向“城镇化”的初始动力。政府所需要做的,是引导这一动力得以充分且符合规律地释放;政府主导的城乡空间规划,被认为是推进城镇化的重要手段,但其难以穷尽来自社会多方的诉求与发展的多种可能性。规划过程中,多方主体之间必要的沟通与协调,可让城镇化过程更为合理。
建设有机共生的城市
与会学者认为,在尊重城市原有肌理的基础上,建设有“根”的城市很有必要。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副主任于长江认为,城市更新最重要的不是模式问题,而是要明确其目的。在城镇化过程中,我们需要思考农民的城镇化是农村规划、农民就业的城镇化,还是生活方式的城镇化。只要有城市和乡村,城乡结合部就是必然存在的,我们要做的是让城乡结合部融合城和乡的优点。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沈原认为,讨论城镇化涉及两个范畴——都市更新与都市蔓延。都市蔓延分为机械蔓延和有机蔓延两种方式,当前的城镇建设应当推动有机蔓延。新型城镇化应当以人为本,因此,是否应当因为城镇化而毁掉传统的庭院生活方式,是一个亟须探讨的问题。
朱晓阳告诉记者,有“根”的城市是有机共生的城市,它的过去和现在融为一体,草场地村就是有“根”的城市社区。他还表示,城市规划应注重自下而上的方式,提倡参与式的规划。
会议由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和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联合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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