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建立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的国家制度

发布时间:2013-10-28      新闻来源:中华建筑报

   

    关于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与利用的问题,一直是国内外建筑界、文博界关注的焦点。为此,国内外学者及学术机构对此开展过一系列工作。

  2005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2008年,国家文物局发布了《关于加强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然而,与国际遗产界的要求相比,中国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工作尚处在初级阶段,改进并学习国际20世纪遗产保护的通则与文件,十分必要。

  马德里文件要义

  马德里文件以推动ISC20C为主要目的,是为20世纪遗产而确立的保护与管理准则。

  从马德里文件中可读到如下要义:当前保护20世纪遗产与保护古代遗产有同等重要的价值。从全世界范围看,由于缺乏必要的关怀及可欣赏性,20世纪建筑遗产比以往任何时期都处境堪忧。20世纪遗产是活的遗产,对它的理解与阐释都直接影响着未来,具体有四方面主要可借鉴的思想:

  其一,20世纪建筑遗产价值的鉴定与评估要采用已被认可的遗产评估标准。20世纪建筑遗产之所以特殊,在于它的文化价值存在于物质层面,即物理区位、设计、建造系统、技术与材料等方面;其文化价值也存在于非物质价值层面,即历史的、社会的、科学的、精神的(含创造的天赋等)层面。其二,20世纪建筑遗产的真实性与完整性。为了确保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决策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必须理解20世纪建筑遗产文化价值该如何体现。其三,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离不开技术层面和文化层面的把控。20世纪建筑材料与修建技术往往不同于传统技艺,必须研究和开发符合不同修建类型的专门修复手段,不仅要保存有代表性的原材料,还要重视针对20世纪材料老化的详细调查。其四,20世纪建筑遗产要服务更广大的社会公众。当20世纪建筑遗产受到公众推崇和赞美时,那才能体现文化的全面价值。

  建言

  对于中国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现状,可作出如下判断:20世纪建筑遗产在文化遗产体系中尚“年轻”,因此它的价值常常被忽略,建筑遗产被人为毁坏的事件天天发生,所以它处于被城市化荡涤的危险局面中。为此,有如下思考:

  一、要建立相应的制度,须符合下列条件:1.与20世纪重大历史事件相关联的建筑或区域。2.与20世纪重要历史人物及生活相关联的场所。3.能体现20世纪建筑代表类型、设计方法及建造特点个性的作品。4.中外设计大师,只要是在20世纪中国设计的有文化、历史、科技价值的项目。5.推进20世纪中国建筑设计跨越式发展的项目等。

  二、要研究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的国家体制。要探讨体制为先之路,即要依靠政府、调动学术团体学科交叉的优势,根据国家建筑遗产保护法规不健全的现状,利用国家正修改《文物保护法》的机遇,充实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的内容,使国家登录制度及体制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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