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实建设培训师资队伍,住建部要办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3-10-14      新闻来源:一览建工英才网

   

    为了创造无障碍环境,保障残疾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经2012年6月13日国务院第208次常务会议通过,2012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2号公布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并决定在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为全方位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相关要求,近日在北京举办《家庭无障碍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宣传贯彻师资培训班。中国残联和全国老龄办的相关负责人、专家出席开班仪式。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培训班应该算是首次有针对无障碍建设的培训学习,旨在进一步推进市、县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充实各地家庭无障碍建设培训师资队伍。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选派的85名从事无障碍建设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参加了培训,后期预将培训的成果加以完善修复之后,推荐向全国予以推广实施。

  住建部标准定额司副司长杨瑾峰在开班仪式上强调,《指南》是落实无障碍建设法律法规的必然要求,是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地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抓紧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创建工作,配合好家庭无障碍建设的具体工作。中国残联和全国老龄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了近期在残疾人、老年人无障碍建设方面的重点工作,并表示将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做好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工作。

  据现场了解,在培训过程中,学员学习和了解了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政策法规和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工作标准。参与《指南》编写的专家,分别为学员讲授了住宅公共空间无障碍设计、住宅套内空间无障碍设计、乡村民居无障碍设计、无障碍改造和无障碍特殊设计要点以及有关工程案例。

    条例中还有明确的文字规定了城镇在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施工过程当中,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乡、村庄的建设和发展,应当逐步达到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一览建工英才网节选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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