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亿资金投向基础设施

发布时间:2013-09-02      新闻来源:一览监理英才网

   

  省会城市群经济圈要发展成为全省改革开放先行区,离不开政策保障。《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发展规划》提出,健全区域合作发展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划实施机制,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其中要设立100亿元省会城市群经济圈投资基金,重点投向重大基础设施等领域。

关键词:同城发展

“经济圈”内也将与济同城化


将一体化、同城化作为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加快发展的关键,努力在加强制度衔接、打破行政壁垒方面实现更大突破。把紧密圈同城化作为经济圈一体化的突破口,把产业协作区作为紧密圈同城化的起步区,把推动济南莱芜融合发展作为产业协作区同城化的示范区。

取消区域内除高速公路外的干线公路及桥梁收费,建立免费的农产品和食品生产、运输到销售环节的“绿色通道”。推进信息通讯同城化,固定电话统一区号,移动电话统一按市话收费;推进户籍管理同城化,实行更加灵活的户口迁移政策,实行户籍所在地人口同等待遇。

关键词:财税扶持

矿产收入市县分成提高


按照“多予、少取、济困”原则,加大对省会城市群经济圈财税支持力度。

以贷款贴息方式支持生态环保和节能减排等领域项目建设。加快实施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下划省级分享税收,取消原体制按比例递增上解政策,建立资源税省市分享机制,提高出口退税省级分担比例和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市县分成比例。

落实主体税收增长激励返还政策。进一步提高对财政困难县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关键词:土地保障

各市建设用地规模增加


在从严掌握、着重挖潜基础上,对各市适当增加建设用地规模。

鼓励推动企业向开发区、园区集中布局,鼓励滨州、德州等有条件的市县,探索建立“飞地经济示范区”,鼓励企业到该区域进行土地成片开发。

推广莱芜“两股两建”(土地承包经营权股权化、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建立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城乡建设用地流转制度)、德州“两区同建”(农村社区和产业园区)经验做法,通过增减挂钩等形式,盘活存量,扩大增量,促进土地合理流转和高效利用。

各市要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开发强度、创新土地管理模式,切实增强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能力。

关键词:投融资

省内配套资金将向“圈内”倾斜


加大政府投资倾斜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发展,加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营造有利于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省基本建设基金、省级服务业引导资金、蓝黄“两区”建设专项资金、省涉农资金的安排和国家补助资金等,加大扶持省会城市群经济圈的比例。

对国家和省里确定的建设项目,在安排预算内投资时逐步提高省配套资金和省补助资金比例。采取政府引导、吸纳社会资本、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设立100亿元省会城市群经济圈投资基金,重点投向重大基础设施、产业转型升级、节能环保、社会事业等领域。

落实新设金融机构省级奖励政策,鼓励国内外金融机构在经济圈内设立总部及分支机构。设立担保扶持基金,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增资扩股、做大做强,发展一批资本金超过10亿元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并对“三农”、科技文化类融资性担保机构给予奖励补偿,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关键词:载体支撑

开发区可异地联合兴办


支持济南科学合理优化行政区划,加强与周边紧密层协作融合。壮大发展县域经济,夯实发展基础。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县域科学发展整体提升综合实力的意见》,加强规划引导、加大扶持力度、科学考核评比,以市为单位提高县域经济整体发展水平。

加快开发区建设步伐,支持区域内国家级开发区做大做强、省级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开发区,积极争取建设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和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积极探索互利共赢的财政政策,有序推动开发区异地联合兴办;继续对中西部经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给予贴息支持,重点向经济欠发达县的工业园区倾斜。

相关链接

其他省份也有“省会经济圈”

江苏——南京都市圈


南京都市圈是长江中下游沿江城市地带的核心地区,都市圈成员城市为南京、镇江、马鞍山、滁州、淮安、芜湖、扬州、宣城八市,总面积6.3万平方公里,2012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96万亿元。

湖北——武汉经济圈

武汉经济圈指以武汉为中心的100公里半径内,包括黄石、鄂州、孝感、黄冈、咸宁、仙桃、潜江、天门等8个中小城市在内的地区,是中国中部及长江中游最大、最密集的城市群。

湖南——长株潭城市群

长株潭城市群位于湖南省中东部,包括长沙、株洲、湘潭三市,是湖南省经济发展的核心增长极。长沙、株洲、湘潭三市沿湘江呈“品”字形分布,两两相距不足40公里,结构紧凑。长株潭城市群一体化是中部六省城市中全国城市群建设的先行者,被评价为“中国第一个自觉进行区域经济一体化实验的案例”。

河南——中原城市群

中原城市群以郑州为中心、洛阳为副中心,包括开封、新乡、焦作、平顶山、许昌、漯河、济源、巩义、新密、禹州、新郑、偃师、荥阳、登封、舞钢、汝州、辉县、卫辉、沁阳、孟州、长葛等23个城市,33个县城,340个建制镇,土地面积5.87万平方公里,人口3950万,分别占全省土地面积和总人口的35.3%和40.3%。2008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568亿元,位居中部地区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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