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水耗子”,严打盗用消防供水

发布时间:2014-08-14      新闻来源:半岛都市报

   

      昨日上午,青岛水务海润自来水集团稽查人员联合市打击盗用城市公共供水办公室,抓到了使用消防用水来绿化的“水耗子”。据了解,该绿化公司有两辆车,从5月份开始,累计盗用超过一万吨水。目前,该事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近日,海润自来水工作人员在例行巡查至滨海大道东侧一酒店时发现,部分消防栓出水阀盖遗失,且地面存有大量水迹。经过蹲守拍摄,发现原来是附近绿化公司的工人在偷偷使用消防用水。从拍摄的视频中看到,工人将消防栓打开后,用塑料管直接浇灌周围的树木,同时还将水输送到车内。据介绍,该车有五六吨水的容量,每次只要几分钟就能灌满,所以较难发现。

  取得了视频资料后,工作人员找到了绿化公司。据该绿化公司开车的司机赵某说,他们基本上都是在早晨7点到9点之间浇水,由于配置的取水口相对较远,为图方便就使用了消防用水,从5月份开始用了有一万吨水,欠交5万元水费。

  据介绍,非火警擅自启用公共消火栓的属于盗窃用水,根据《刑法》规定,盗水数额低于2000元,尚未达到盗窃罪追诉金额的,可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盗水数额达到2000元或多次盗水,将给予有期徒刑3年以下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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